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以下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每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0m或者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00m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每个占地面积大于100000m2棉、毛、丝、麻、化纤及其产品仓库,占地面积超过5000。m或者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0m2卷烟仓库;
3任何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0m或者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00m2类似用途的建筑,如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货运等,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四是书籍或文物的收藏库,每个收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地区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级、A级剧场、其他级别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超过1500个,座位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七大、中型幼儿园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护理设施,任何一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0m或者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00m病房楼、酒店建筑及其它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张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8歌舞娱乐放映游乐场所;
9净高大于2.6m而且可燃材料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并且有可燃物质的闷顶或吊顶;
主机房及其控制室10电子信息系统,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仓库;
11二级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营业厅;
其它类型的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需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的场所或部位,如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等。
注意:老人照料设施中的老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装置或消防广播。
8.4.2建筑物的高度大于1000m住宅建筑物,应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建筑物的高度超过54m但不大于100m住宅建筑物,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物的高度不超过54m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设置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应在公共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分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报警装置或应急广播。
8.4.3建筑物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这个工厂占地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大于24米,生产电子产品。因此,工厂必须建立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应急广播和消防电话。如果达不到自然排烟,应增加机械和屁眼系统。
